根据教育部《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》、《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工作的通知》(教外司办学〔2015〕1588号)要求,为加强中外合作办学质量监管,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需按时提交年度办学报告,并在学校网站上公示自评报告,为期两周,接受社会监督。

      现将开云中外合作办学机构2022-2024年度自评报告进行公示。公示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至11月27日。

      此公示

上一篇:开云kaiyun官方网站来华留学生管理相关规定

下一篇:2021年度开云kaiyun官方网站法国国立工艺学院联合学院自评报告公示

关闭